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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谈两种金融监管模式并立:是过渡还是探索?

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

两种金融监管模式并立:过渡还是探索? 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金融监管机构进行了重大调整,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将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两个机构整合,金融监管机构由“一行三会”变为“一行两会”。第二,将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这两方面改变的核心目标,是将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分开。这首先体现在第二个改变中,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将由央行负责拟订。第二个改变还包括将监管规则的制定与执行分开,监管规则制定须遵循审慎的原则,可以说也属于审慎监管的范畴。第一个改变则是将银监会和保监会的行为监管职能整合起来。在机构改革之后,新组建的银保监会的主要职责将是行为监管,维护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由两个机构分别负责,这是英国“双峰”监管模式的主要特征。在英国的“双峰”模式下,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统筹主要由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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