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据工信部18日消息,为加强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方履行溯源管理责任,工信部组织编制了《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意见稿提出,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建立“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简称“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