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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商务部公告称,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涉及朝鲜进出口贸易的部分产品采取管理措施: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对于在公告执行之日前已运抵我国口岸的上述货物,可予以放行。自9月5日零时起,不再办理进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货物)。此后,进境的上述产品一律按禁止进口货物处理。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