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房价上涨,房主坐地起价;经纪机构发布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诱使当事人签订合同……去年下半年以来,与相关的纠纷层出不穷据记者昨天获悉,房山工商分局推进经纪机构连锁总部合同纠纷自主快速解决机制,目前辖区内共7家总部和59家分支机构全部实施该机制,将消费者投诉消化在机构内部。 房主坐地起价 工商部门调解 2016年11月,房屋买主曹某拿着购房协议到房山工商部门投诉。2016年8月,曹某通过辖区一家经纪公司购买位于房山区某小区王某住房一套,约定价180万元人民币。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房价快速上涨,卖方王某恶意违约,第一次涨价45万元,总房价达到225万元。双方正按照约定履行违约金时,房价又上涨了,卖方这次开出了270万元的价格,否则不卖了。 买方曹某请求调解该合同争议。房山工商分局受理后积极应对,由于合同约定违约金是总房款20%,最高才36万元,跟不上房屋涨价幅度。且售房人称,不出价270万元就不卖,违约金一分钱不给。面对这种情况,房山工商分局合同调解中心多次做双方工作,讲述《合同法》立法原则和违约责任,针对房屋价格不正常快速上涨的特殊情况,多次与三方(含中介方)沟通调解,最终化解了合同争议,买方得到了合同约定的36万元违约金。 推进合同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房山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相关纠纷层出不穷,有房主反悔单方面毁约的,也有城乡结合部群租房违法出租存在安全隐患的,“黑中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事件也不时发生。 结合房山区域实际,房山工商分局与经纪机构充分沟通后,共同成立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联盟”,对辖区经纪机构推行合同纠纷自主快速解决机制,要求联盟成员单位完善内部管理,诚实守信经营,快速解决各类消费争议;明确总部与分店之间处理纠纷的权限以及流转程序,引导消费者逐级投诉,力争将矛盾消化在机构内部;要求发生合同纠纷后,要“10分钟内与消费者取得联系,2小时完成事件调查,2个工作日合理解决投诉”。 2016年,房山分局在辖区两家较大经纪机构推行合同纠纷自主快速解决机制,涉及押金不退纠纷明显下降,两家总部机构和16家分支机构自主解决纠纷46起。 截至目前,全区共7家总部和59家分支机构全部实施自主快速解决机制。今后一段时间,仍将经纪机构列为重点监管行业,加大检查力度,防止恶性欺诈案件发生,继续保持对经纪机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净化经纪行业交易秩序。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