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时任人力资源部部长刘俊因进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罚一没三”,共计罚没款64.66万元。 刘俊与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赵某平时工作接触多,私交也很好。 2016年3月17日,董事长孙某仲、财务总监单某霞、董事会秘书杨某及证券事务代表高某在董事长办公室商议年度董事会议题,会上确定了“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每10股转增8股”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3月28日,召开通报会,通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其中包括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赵某参加了此次会议。3月31日,上交所发布2015年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法定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3月17日至31日,赵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6年3月28日上午9点左右,刘俊去赵某办公室找到赵某,双方有交谈。上午9点半起,“刘俊”证券账户开始大量交易。3月28日下午和29日上午,刘俊、赵某一起去唐山市海港支行办理存取款业务。 证监会查悉,刘俊账户交易“”MAC地址、手机号分别系刘俊办公电脑MAC地址及其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交易资料显示,刘俊实际控制并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合计买入“”145,519股,并于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获利16.16余万元。岂料这一场跟着领导发财的美梦,最终没有逃过证监稽查的法眼。 证监会认为,“刘俊”证券账户自开户至2016年3月27日从未交易过“”,敏感期内突击转入大量资金买入“”。在2016年3月28日至3月31日期间,交易量明显放大,交易“”的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公开过程和刘俊、赵某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合理解释。 因此,最终依据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账户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提供的情况说明等材料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监会对其作出“罚一没三”的处罚。□ .江.聃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