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近日,房山区山水汇豪小区的业主反映,本月初,小区延续十余年的“自由停车模式”,被物业公司打破。 “此前业主停车从来不收费,如今要交1600元/年。物业公司实施收费前并未跟业主协商,而且出具的收费标准是参考已作废文件制定的。”部分业主表示不接受、不交费,而物业公司以“不放行”回应。 6月9日下午,记者现场看到,有业主因不愿交费,车辆被拦,数辆车堵在小区门口,场面僵持。 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应,建小区停车场是为方便小区停车管理,且已取得经营备案和收费标准核准,并无问题,不需跟业主协商。 对于物业公司出具的收费标准核准表,房山区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则表示,此标准已作废,按新规,收费标准应与业主协商制定。 业主 不交停车费车被拦门口 位于房山区窦店镇的山水汇豪小区,住房隔路而建,2000余住户,是当地规模较大的小区之一。 业主宋先生称,十多年来,小区停车从不收费,“小区空地多,停车方便,业主很少因停车发生摩擦。”然而,几天前,北京山水汇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贴出停车收费通知,并在小区门口安排工作人员执行收费。 他表示,因对物业公司违规操作不满,几天来,常有业主因不愿交费,车被拦在小区门口,进出不得。 9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南区和北区门口均出现业主被拦情况。北区一辆私家车停在门口后,车主与工作人员僵持不下。车主表示,自己是小区业主,因不愿交停车费不被放行。工作人员则说,自己只负责收费,不交费不放行,其他情况需向物业了解。 小区公示栏中,贴有房山区交通局向该物业公司下发的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停车场名为山水汇豪小区停车场,车位数地面573个,地下97个。盖有房山区发改委红章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准表中显示,长期包租150元/月,1600元/年,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多名业主称,物业执行的收费标准正是上述价格,但实施前并未同业主协商。宋先生称,近日将此收费核准表向房山区发改委咨询,对方回应,此收费标准已作废,而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停车场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变动应取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区发改委 收费标准应与业主协商 对于业主质疑,物业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小区面积大,业主多,车辆达一千多辆。“长久以来,业主停车随意,常把车停在绿化区,管理混乱,也引发不少纠纷。为了规范管理,物业公司才申请经营停车场。” 他表示,公司已在交管局取得小区停车场经营备案及发改委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符合规定,价格也不需跟业主协商。”收费是按规定执行的“统一标准”,目前已有400多名业主交费。 至于“收费标准”已作废,其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通知。 对此,房山区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称,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的本市停车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区地面停车收费标准已不再统一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 “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取得经营备案后便可经营,但此前的价格作废,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其表示,按照新规,小区停车项目的收费标准应与业委会和业主协商制定。 山水汇豪苑社区办公室主任张彦霞表示,多年来,小区一直未成立业委会,停车收费确实有部分业主不愿接受,“但这是市场行为,我们也不好干涉,只能进行沟通协商。” 对此,窦店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应,物业公司在实施停车收费前,镇里已审查过其相关经营资质,也关注到部分业主不愿交费的现状,“接下来,我们将出面,积极协调各方协商解决。”(.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