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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万买VR9个月多次故障 公司称只能进行设备替换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本想买一套VR设备在老家开游戏厅的杨先生,至今仍在为设备运转发愁。近日,杨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他在北京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购买了一套VR设备(如图),结果设备几乎无法运转,他打算退掉并按合同索赔。而公司则提出以低价设备进行设备替换。对此,律师建议,由于设备问题,并不能达到合作目的,杨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购置9个多月无法正常运转据记者,2016年5月他与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合同,购买了一台价值26万元的设备,准备在老家河南开游戏厅。“设备买回去没赚钱不说,还塔上了不少精力。”9个月过去了,设备总出现卡顿现象无法正常运行,除了公司远程调控外,自己还曾将设备送回过北京四五次,但设备卡顿的问题还是没有丁点缓解,“尤其每次送设备到北京前前后后没十天半个月下不来,实在太耽误事了。” “正常的游戏时间大概应为十几二十分钟,然而这套设备多数往往只运行两三分钟,就会出现问题。”杨先生讲,客人都想体验新科技,但每每启用设备都会出现卡顿的情况,这令他十分尴尬。记者在杨先生提供的设备使用记录中看到,绝大多数的单次运行时间并未超过五分钟。 不满解决方案公司无回应 日前,杨先生再次来京,希望能退掉设备和大部分款项,并欲按合同要求公司赔偿这9个月来的各项损失。但经交涉后,对方只愿意以10万元的低价设备进行替换。 在杨先生提供的合同上,记者看到在“违约责任”中写有“因乙方(即公司)原因致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法履行的,乙方应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所致甲方一切损失”。对于公司给出的解决方案,杨先生表示并不满意。 3月10据记者跟随杨先生来到公司等待两个小时,其间,记者曾拨打该公司总监、市场部、前台电话,希望得到证实和沟通,均被以“接待客户正忙”、“将转达给负责人”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获得该公司任何回应。 律师:建议向设备方索赔 针对此事,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马飞律师建议,杨先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其损失。由于设备是商用,该事件并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是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内,不管是合作还是加盟,由于这套设备无法正常使用,而不能达到合作目的,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设备多次无法正常运行,多数时间都是在调试维修,原因应是因为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长期调试下去也并不能解决问题。” 此外,马飞律师也提到,除了设备费用外,杨先生确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公司赔偿其包括场地费用、运输费用等在内的经济损失,“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杨先生要求的索赔金额,例如租赁场地的费用,也应以纸质合同或收据为准”。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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