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证监会22日公布关于责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 通知指出,瑞华因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分别于2016年12月、2017年1月受到行政处罚。为了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证监会决定:责令瑞华自受到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自受到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应根据向财政部、证监会提交的书面整改计划,于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财政部、证监会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做出是否允许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决定。在整改和接受核查期间,首席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和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不得离职、办理退伙或转所手续。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