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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楼市再上紧箍咒:抵押房产不得预售 预售房不得抵押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继前不久重庆厘清“三无人员”入渝购房涉及的个人房产税“盲点”之后,重庆再度重拳出击,对“预售环节”进行严控。 2月4日晚,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和在建建筑抵押登记的通知》,要求抵押不得用于预售,预售商品房不得用于抵押,并规范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做好土地抵押转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衔接工作,规范房企的商品房预售及抵押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该整治行动除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之外,执行部门还包括央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与重庆市金融办。上次重庆关于个人房产税的行动也涉及市级6个部门。多部门联动之下,重庆对楼市的调控力度有所增大。 对其中缘由,重庆金融专家、亚信控股集团董秘荣腾洪认为,“在重庆经济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未来重庆市场上,房价也会呈平稳上涨的态势,但政府希望抑制炒家,用一句话总结就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加码控制房产抵押融资 据《楚天都市报》2016年6月报道,因为销售了已抵押查封商品房的违规行为,当地主管部门曾查处了33家涉嫌房企。另据《南方都市报》2015年报道,广州市场曾出现千万房产卖了再抵押,28户业主求证无门的情况。 类似的违规现象在重庆和很多地方的楼市也频频发生。 媒体记者注意到,此次重庆加码的调控政策中,从抵押的资格、程序和金融端都做了控制。 根据文件具体要求,“抵押不得用于预售”规定房企依法申办预售证时的房屋及所占土地不得抵押,如果对应的土地已抵押,应先注销抵押权登记,注销抵押权的土地面积应大于该建筑物对应的土地面积。 与此同时,重庆房企应按预售许可内容对外销售,不得将已预售的房屋用于抵押融资,而金融机构也不得接受房企用已预售的房屋作为抵押物。 即如果房企想办理在建建筑的抵押登记,各登记机构不得再将取得预售许可作为抵押融资前置条件,相关金融机构也不得要求在抵押融资时提供预售许可证。这一举措无疑从“钱”端抑制了房企违规施行预售房屋抵押的行为。 文件最后一条则重在规范和厘清抵押权人的权利顺序,土地抵押转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衔接中,规定土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可在不注销原抵押权的情况下,申请已建成房屋连同所占用土地的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在建建筑物所占用部分的土地为顺位抵押。 据此,重庆房企相关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除第三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本次抵押权人知晓该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的书面材料。 “下猛药”稳定重庆房价? 2016年底以来,重庆市针对当地房价突然异常躁动而发布稳定房价预期的3条措施,即保持土地有效供给,加大购地审查力度,防止囤地、炒地等,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备案,严打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房产税试点。 如果对照起来看,重庆市在预售和房产税上已下猛药。与此同时,重庆市土地交易中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重庆主城区2017年2月拟公开出让10宗土地,起拍总价约为16亿元。不过媒体记者暂未看到重庆新年供地的相关计划和数据。 在荣腾洪看来,当前重庆土地供应量依然是比较大的。 “城市发展阶段相对比其它直辖市来说比较慢,流入人口相对偏少,全市流出人口则较多,因而供应和需求不成正比,房价要大幅上涨也不现实。虽然也有高价位区域,比如两江新区照母山板块在售楼盘均价1万元/平方米,但其他主城均价在8000元/平方米。” 荣腾洪认为,从价格和供需看,重庆房价还处于正常中,不会有很大波动,随新盘上市爆发式增长基本很难,更何况还有二手房的交易,学区和轨道源线会有价格差异,其他地方都趋于价格稳定。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国内统一刊号 CN51-0127 全国邮发代号 6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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