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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平房过户门道须标注 或遏制天价过道房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原标题:北京拟规定平房过户时门道须标注 专家:为遏制“天价过道房”) 去年,北京西城区大耳胡同的一处“天价学区过道”被报道后,引发热议。今日(1月2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通知,提出住宅平房进行房产交易时,不具有居住功能的门道、厨房、厕所等,在房源核验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或将被标注记载。 北京市住建委在此次发布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中提出,住宅平房申请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在受理阶段进行实地核验,并将门道、通道、廊子、厨房、厕所等不具有居住功能的情况,在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房源核验表单中进行标注,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系统中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通知》还提出,住宅平房应当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并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进行审核;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屋管理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去年,北京西城区大耳胡同的一处仅10平方米的过道叫价150万,中介称此过道具备房产证,可办理落户。媒体报道后,西城区相关部门已约谈发布房源信息的涉事经纪公司,要求该公司立即下架该处房源信息,同时要求其辖区内的所有经纪机构不得参与过道等类似无居住功能的房屋的经纪业务,不能以学区房为卖点发布房源信息。 同时,西城区在全区范围内对类似房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重新现场核实和重新测绘,如查出“过道房屋”的情况,将在这类房屋登记表使用用途处明确为“过道”,并要求业主书面承诺保证过道的通行功能。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尹飞认为,本次发布的《通知》旨在在全市范围内通过严格依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进行测绘成果审核和不动产登记,遏制过道类住宅平房的产生,同时针对既有存量做出规范,要求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住宅平房进行现场核验,将申请交易的门道、通道、廊子、厨房、厕所等不具有居住功能的情况进行标注,以提醒购房人谨慎购买,维护其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并为政府相关部门严控人口提供依据。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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