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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限地令”:土地溢价率在60%及以上3个月缴全款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调控机制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据报道,通知指出,密切跟踪市场变化情况,认真研究市场价格与税费负担、建安成本、财务费用、合理利润的关系,积极预判市场价格水平,科学确定出让起始(叫)价,避免出现“地王”和“过高溢价率”。缩短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对上市出让宗地成交溢价率在60%及以上的,要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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