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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建”提高容积率 “赠送”面积能否转正?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新华社上海1月20日专电(记者郑钧天)开发商卖房“送面积”,数百户家庭购房后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勒令拆除……这些拆也不好、留也不好的赠送面积能否“转正”? 近日,旗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保利茉莉公馆”因涉嫌违建,导致约300户业主被执法部门要求拆除开发商“赠送”的阳台。 该小区一位业主表示,“阳台全送”是这个小区的销售卖点,“当时保利称,一旦浇上地板,这个阳台就必须算一半的建筑面积。而镂空的话,就可以将阳台的面积整体赠送给业主。交房后,业主可以自行用钢筋水泥将阳台地板补上,或者待开发商后期统一来补,恢复阳台的功能。” 而在收到《违法建筑的房屋认定书》后,正在办理房产证的业主被暂停了房产登记,入住者也无法办理居住证,正在进行的二手房交易也不得不搁置。 近年来,部分楼盘将“露台、阳台、天井全送”作为销售卖点之一。那么,谁应对这一乱象负责? 上海市政协委员、董事长王振华介绍,在土地供应量有限、中小户型房源供不应求、难以满足刚需的背景下,多部委联合发文出台“7090”政策,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该政策实施近10年后才彻底松动,在此期间,为规避这一政策,开发商以“赠送面积”等变通方式吸引购房者,通过这种操作来提高容积率,提高业主的得房率。 记者采访发现,开发商这种打“擦边球”的变通操作,已是业界时下“流行”的做法,不仅在上海,在全国也普遍存在。 事实上,很多城市开始对“偷面积”情况进行管理。2016年8月,《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民意,首次提出符合条件的广州住宅、办公、商业类建筑,位于建筑物首层的建筑公共开放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王振华表示,不管是业主自发的“增加面积”,还是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只要明确责任所在,加强政府、开发商和客户之间的沟通,加大拆违力度,在首尾两端监管好,就可能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对新建项目来说,应该从规划审批伊始就加紧监管,类似行为一经发现,就责令其整改,否则不予审批相关手续;对于已经交付的房屋,出现‘赠送面积’,明确责任后,可以通过罚款‘代补出让金’进行整改,但补充出让金的标准需要按照市价补缴,而不是按照原来出让的地价补缴……而对于还未售出但已建成的房子,可以按照最新的土地价格让开发商补缴土地出让金,但板子不应该打在购房者身上。”王振华说。 对此,记者咨询上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得知,目前“赠送面积”是一个不存在的概念。如开发商违规,政府部门就要冻结交易。不能因为受影响人数多,就要网开一面。业主利益受损,需由开发商承担负责。□ .郑.钧.天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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