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继前期中频炉关停整顿,到上周河北、江苏等地违建高炉通报处理之后,供给侧改革之下钢铁行业去产能风暴愈演愈烈。 两部委(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 通知要求,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由每千瓦时加价0.3元提高至每千瓦时加价0.5元;限制类继续维持每千瓦时加价0.1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电价参照淘汰类每千瓦时加价0.5元执行。 分析师笃慧测算,未来差别电价政策若得以推行,仅淘汰类电价政策便涉及到8000万吨钢铁产量成本的上行,其中高炉钢产量6500万吨,电炉钢产量1500万吨,占比我国钢产量10%左右。其中高炉钢吨钢增加成本50元左右,电炉钢吨钢增加成本90元左右。今年以来电炉钢主要原料废钢相对铁矿、焦炭价格涨幅偏小,企业竞争力增强,政策出台后差别电价对削弱中小电炉钢生产商成本优势更为明显。而限制类电价政策波及面更广,约2.35亿吨产量,但由于电价政策不做变动,故此次影响不大。 典型的二元供给结构 由于强烈的产权属性,中国的钢铁行业可以先天性的分为国有钢厂和民营企业。 笃慧表示,在同等竞争条件下,市场化的民营企业拥有相对竞争优势,始终位于行业成本曲线最底端,而行政化的国营大型钢厂,低效率高负担,位于成本线最上端,形成典型的产业二元结构,两者平均吨钢成本差在300元左右。 之前对于这些位于供给曲线末端的国有产能而言,只有产量利用率上升积蓄到接近上限时,也就是产能供不应求的时候,盈利的上升才会显得比较突出。但是由于供给侧改革的强力推动,外力的作用有望使得国有与民营钢厂在供给结构中的相对位置发生朝夕之间的变化,这一点与2010年之前的铁矿石双轨制原理近似。 供给侧改革下的天平失衡 非公平竞争牵扯到产能的取舍问题,认为,从目前一系列政策方向来看,更多的倾向于剥夺中小民营钢厂的生存权利。这样的意向在今年以来针对河北地区整治中表现的较为明显。当然华北地区这部分重工业对当地环境造成巨大破坏,部分中小钢厂在环保中投入偏少,即使安装,环保设备利用时间也偏低也是客观存在的。今年以来未批先建的钢铁产能、环保标准不达标的产能成为整治的重点领域。 “若在产能取舍间做出决断,政策导向倾向于保留大型钢厂,通过一系列政策成本驱使国有钢企和民营钢企在成本线上位置出现倒置,这样通过伪市场化淘汰同样可以让大部分国有钢厂盈利出现改善。”笃慧表示。 .华.尔.街.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