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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拳打击虚假材料登记公司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深圳商事制度深化改革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便利的营商环境,然而,有个别不法分子钻空子,利用虚假材料注册公司,扰乱市场秩序,最终被严查。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公布了自商事制度改革后打击虚假注册登记公司的情况,共查处240宗,严惩了相关人员和公司。 记者了解到,利用虚假材料登记公司的案件中,主要有冒用他人身份、用假身份证骗取数字证书、用虚假签名登记、提供虚假地址4种情况,其中冒用他人身份占了较大比例。 近些年,由于二代身份证丢失后,其信息仍可被读取,容易被个别心怀不轨的人冒用。而商事登记机关依法受理审查当事人申请时,履行的是形式审查的义务,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准予登记,无法判断其身份证是否冒用,是虚假登记案件存在的客观原因之一。今年4月份,深圳刘女士就发现了自己在2012年丢失的身份证被用作登记注册一家“深圳市华*兴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接到举报后,展开了调查,最终依法撤销了该公司的设立申请。据了解,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加大对提供虚假登记材料的作假本人的查处力度,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惩处冒用居民身份证等行为,并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随着互联网通讯发展,数字证书提供了一种在互联网上验证通信实体身份的方式,个人办理十分方便,数字证书发证机构和各大银行柜台均可办理。申请人用电子数字证书在网上申请商事登记,减少了与登记员面对面沟通以及排队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但同时,也对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举报人曾女士发现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注册了“深圳市顺*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经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调查发现,有人冒用曾女士身份证办理了个人数字证书,并用作登记该公司。最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撤销了该公司的设立登记,并表示,数字证书发证机构在给申请人核发数字证书时要充分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不得给冒用身份的人员发放数字证书,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贪图方便,很多人都试过让别人代签自己的名字,或贸然代签别人的名字,殊不知“后患无穷”。“深圳新*维电缆材料有限公司”因股东内部纷争爆出冒签名事件,经核实,股东王某某的确在公司设立之时冒签张某某的名字,在责令该公司对虚假材料改正未果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吊销了该公司营业执照,王某某也因此被列入全国工商系统企业“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虚假签名在股东之间并不少见,尤其是在公司成立初期,一方授意另一方,或者在双方意见不一致时,一方冒充另一方签名骗取公司变更登记,都相当于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一旦案发,公司将会被吊销营业执照,个人亦会留下不诚信的记录,双方得不偿失。因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提醒投资者,切勿随意替他人签名或冒充他人签名,股东间的利益纷争也尽量寻求正规法律渠道解决。 此外,在这些虚假登记案件中,还有一部分是因为使用了虚假地址,最终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据悉,这种情况有可能是当事人有意而为之,也有可能是对依法登记认识不足。实际上,使用虚假地址注册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相关规定。为督促当事人依法登记,主动改正相关非法情形,深圳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行多项限制,在未改正前,商事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其变更登记或备案的申请,在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银行和支付机构也严禁为其开户,代价不小。 业内人士指出,用虚假材料登记公司的人大都不是真心想做企业,抱着捞一把的心态,企图把自己隐藏到背后,躲避监管,得手后弃之不管,一旦事发则逃之夭夭,连公司都是“假的”,可想而知其在对产品质量的重视和社会责任担当方面的缺失。因此,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保障商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同时,也提醒大家保管好个人身份证、银行U盾以及个人数字证书等信息,以免被冒用。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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