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媒体记者日前从业内获悉,个人所得税的推进或将成为明年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最大看点,修法先行、分步实施将成为个税改革的现实选择。在“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下,“扩中”也就是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将先行推进。业内专家认为,月收入万元以下的个税税率有望调低,同时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调低。 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为主体内容的本轮财税体制改革,从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已经持续三年。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稳妥推进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虽然会议公报中未提及“个税”,但种种迹象表明,个税改革已经在加速研究推进。 个税改革在“六税一法”中进展相对滞后。本轮税收制度改革中明确的“六税一法”,即启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税、个人所得税和房地产税,修订《税收征管法》。下一步,个税改革在明年研究推进已成为大概率事件,记者此前也获悉,个税改革的方案最快有望明年上半年出炉。 事实上,本轮个税改革的总原则和大方向早已明确:依照“增低、扩中、调高”的总原则,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收体制,通过税制设计,合理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进一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 而在推进路径上,记者了解到,对应“增低、扩中、调高”的目标,“扩中”即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或成为优先选项。 从税制设计角度如何实现减轻中等收入群体税收负担?首先是在部分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同时,建立基本扣除加专项扣除的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目前来看,再教育支出或成为抵扣首选,首套房贷款利息也有望纳入选项。长期来看,赡养老人、抚养二孩等家庭支出有望逐步纳入抵扣。 此外,进一步优化税率结构,调低部分档次的税率也在业内形成较高呼声。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对媒体记者表示,下一步还需要进一步简并个税税率级次,同时,低级别也就是处于一、二级的税率要调低,增加高收入人群税负,让中等收入阶层增加可获得感。 目前,以工薪所得为例,共有7个级次,其中,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