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双十二卖69元的衣服,平时只要27元。上周,一封消费者的电子邮件发给了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栏目,这位网名“安妮”的网友说,她在这个双十二的节日促销中感觉很受伤,不仅仅是资金上、时间上的损失,事后想想,更受伤的是作为消费者的尊严在一点点耗尽。本报今天列举两起有代表性的消费体验,让消费评审团来评析评析。 网购“悲喜”两重天 亏 双十二特价比平时贵一倍多 网友“安妮”在给消费评审团的来信中介绍,双十二之前,很多商家在网站上推出各种优惠活动,并承诺可以跨店且可累积使用,她抢了很多,并在活动前一周开始选购平时中意的物件放在购物车。“双十二”那天熬到0:00后,她全选了购物车里的东西去买单,可是她发现很多东西却不能用券。 “也就1500多块钱的东西,用了几张抵用券便宜了40几块钱。”然而,令“安妮”意外的是,等到第二天打开购物车,明明夜间自己钩了“全选”,却有一套车内坐垫还在购物车里,她再想用券购买,对方店小二说:“对不起,优惠券只能夜间使用,白天不可以哦。” 对于“安妮”而言,双十二的购物体验真不怎么样,但随后发生的事情更让她生气。她在信中说,过了两天,当她点击“我的淘宝待发货”、“待收货”链接去看,发现活动当天下手还没到手的东西,竟然比双十二用了优惠券还便宜很多。最可气的是,有的店家把同样的东西,换一个店铺继续销售,价格却是先前的2/3,或1/2! 她以双十二当天买的一件家居服为例,双十二活动价是69元,现在只有27元,唯一的变化是现在要支付10元快递费,实际上消费者需要支付37元。 “这件衣服到底值多少钱,我已经不感兴趣了。不得不想的是,消费者的智商真的可以如此受到辱没吗?”安妮在接据记者采访时表示,她想过退货退款,但需要垫付邮费,而且感觉很耗费精力,想想作罢。“希望自己的遭遇能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商家以各种名目打折的伪优惠,购物还是要理性。” 赚 早前买的脚盆比双十一特价还便宜 南京市民刘先生告诉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的记者,在双十一到来之前,他在一家网络购物平台买了两台足浴盆给家人,当时购买的价格每台是141元。买了之后,老伴埋怨他,因为他购买的时间距离双十一也就差几天,责怪他为何不等到双十一再下手,因为到时候商家肯定会有促销活动。但是结果却让刘先生倍儿有面子。 原来,到了双十一这一天,老伴特意点开了刘先生所购买的这家品牌足浴店,本想数落一下老刘的网购没经验,结果一看价格,老伴惊讶了。因为此时虽然店家商铺上写着“亏1千台”的字样,而且还伴着双十一领券再减20元的字样,但是这足浴盆的价格却标到了188元,这样一算,一个足浴盆的价格要168元。面对结果,老伴哑口无言。 刘先生告诉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的记者,其实他真的不清楚双十一大优惠的惯例,也就是冲着自己需要去买的,没想到却赚到了。他希望自己的遭遇能够给像他老伴一样迷信“双十一”的网购一族们提个醒,这世界上只有买错的,没有卖错的。 新闻链接 今年“双十一”16.7%商品假促销 今年“双十一”有 16.7%的商品存在虚假促销。中国消费者协会12月12日发布 “双十一”网购商品价格体验式调查报告,公布了对13个网购平台的533款商品价格的调查体验结果。 从10月20日到11月25日,中消协组织体验人员对13个网购平台中宣称折扣相对大、销量相对较多的533款商品进行了价格追踪。通过截屏、录像、照相等取证方式对每款商品分别选取了14个时间点详细记录了价格变化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宣称参加“双十一”促销活动的商品中,16.7%的商品价格在“双十一”当天假促销、真误导等涉嫌违规行为大量存在,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有请消费评审员 线下商家也玩猫腻 王静(大众评审代表): 不仅一些大的电商平台,有些大型商业网站也借着各种“购物节”搞促销。双十一当天,餐饮商家全面搞五折促销。她和家人去吃了一家,当时活动称满100送100元券,结账是150元,商家确实送了两张各50元的券,但需要下次消费满240元才能用一张,如果想享受优惠,起码得消费3次才能用完,这样算下来最多打了8折。 “感觉商家就是在逗你玩,用尽他们的脑子逼你掏钱,他们自己在霸王条款里搞各种上限,坑消费者的心理却没有下限。” 维权要靠心明眼亮? 宋立华(大众评审代表):在网上购物,如果抱着玩玩的态度,吃亏上当就算花了个学费;如果真心喜欢的东西,有可能的话先去实体店或官网上了解,并与网店直接联系,之后再对照店方透露的信息进行“智慧搜索”——咱智商高就用上呗。如果商家恶作剧,自己又有决心维权,抓住了就不要放弃。双十一双十二之类的促销,基本上是商家搞的营销游戏,只有错买绝不会错卖。 专家点评: 商家表面上赚了钱丢掉的是一份信任 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利用节日进行促销这是商家的商业手段,但是从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披露的这两起案件来看,商家都有涉嫌欺诈的行为,他们就是想通过虚假打折来促成交易,主观故意实施和最后行为的客观结果存在因果关系。这样做表面上看是让自己吸引了顾客赚了钱,但是经过消费者的体验和媒体的曝光后,伤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和购买热情。现在国家强调的提振消费信心,但商家的这种做法恰恰是在伤害消费信心,在未来直接伤害的就是网购商家本身。 面对这种侵权行为,许明建议消费者要积极主张权益,在搜集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有虚假打折的前后对比,固定证据,涉及到权益保护的可以向所在辖区的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反映,涉及到虚假打折现象的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