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王宜林主持并强调,要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集团公司整体协调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做好分类指导,坚持“突出主业、优化结构、搞活机制、提高效益”原则,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2月20日,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王宜林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王宜林强调,要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集团公司整体协调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做好分类指导,坚持“突出主业、优化结构、搞活机制、提高效益”原则,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抓好和推动改革指导意见的部署落实。 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章建华、徐文荣、汪东进、喻宝才、沈殿成、刘跃珍、刘宏斌、徐吉明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与会同志围绕重点问题、组织实施等方面对两个《指导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王宜林在讲话中指出,市场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也是集团公司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和重要原则。《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针对目前集团公司生产经营运行中资源配置、产业链整体功能及经营机制等矛盾和问题,立足于构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与公司治理架构、管理体制和一体化组织运行相适应的市场化机制,完善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传导机制,健全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的投资、预算、考核管理体系。这有利于通过市场化的机制促进集团公司整体协调发展,推动各类资源和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引导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导向组织生产经营,增强发展活力,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 王宜林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并明确要求要在电力、油气、铁路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通过重组改制、合资合作等途径,目前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目标要求还存在差距,所属企业在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经营机制方面还有待优化完善。《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按照中央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关部署要求,明确了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和原则,提出了分类推进、引入各类资本、完善公司治理等主要改革举措,对于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完善经营机制、激发内在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运营效率和效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按照不同业务单元进行分类指导,坚持突出主业、优化结构、搞活机制、提高效益原则。 王宜林强调,要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两个《指导意见》的修改完善,尽快下发并实施落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是要加强组织,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二是要抓紧研究有关改革事项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使《指导意见》在实施中更便于操作。三是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分析论证,做好沟通协调和思想工作,确保队伍稳定,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结合实际、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有关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黄维和、徐福贵、王立华、吕功训、王志刚,国有企业监事会第29办,总部机关有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