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沪深交易所12月2日修订发布《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了调整,同步扩大了标的证券范围。此后,有投资者反映保证金余额显示为负数。那么,保证金余额与平仓线有何异同?在保证金余额显示为负数的情况下,投资者是否需要追加保证金?在12月16日举行的网上新闻发布会上,上交所相关人士对此作出回应。 该人士表示,在融资融券业务中,投资者能否开新仓是由其可用保证金金额多少决定的;已开仓合约是否需追加担保物或被强行平仓是由其维持担保比例高低决定的。本次规则修改仅仅涉及部分A股在计算保证金时不同证券的折算率的调整,而对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没有影响。 本次规则修改将静态市盈率高于300倍或为负数的A股在计算保证金时的折算率调整为0%。调整后,持有上述类型股票的投资者,其保证金可用余额可能会有所下降,未来可新开仓的规模将受到影响;对于已经开仓的融资融券合约,并不会因为保证金的减少或者为负数而被追加担保物或强行平仓。关于投资者已开仓的合约是否会被要求追加担保物或者强行平仓,取决于维持担保比例,与保证金是否为负数无关。在维持担保比例过低且持续一定时间的情况下,证券公司将按照与投资者的合同约定实施追加担保物以及强行平仓等后续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