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产业 | 点击:次
网贷会员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需在48小时内向公众披露;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函告新股东出资来源和业务影响等情况 在多家P2P平台爆雷之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终于对P2P平台的股权管理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图/东方IC 【天天财经】(记者 吴雨俭)在多家爆雷之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终于对P2P平台的股权管理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8月20日,互金协会向会员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会员机构股权变更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网贷会员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变更后48小时内,应在平台网站、手机应用等官方互联网渠道显著位置,以及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向公众披露。 除此之外,通知还规定,网贷会员机构应于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生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函告协会,函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股东的基本情况、出资来源、对存量已撮合未到期网贷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对持续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分析等。 此篇文章很值赞赏激励一下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赞赏是一种态度1元3元6元12元50元108元其他金额金额(元):点击发送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