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通过下属企业借款等方式违规举债;6省份11个市县(区)虚增财政收入48.33亿元;吉林6市县挪用财政资金48.3亿元,用于拆迁补偿、偿还债务等支出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但仍有有六个省份九个市县(区)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88.63亿元。图/视觉中国 【天天财经】(记者 于海荣)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严禁违法违规举债,但仍有有六个省份九个市县(区)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88.63亿元。国家审计署9月25日发布的《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披露了上述信息。 根据审计署公报,这些违规举债行为主要发生在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一季度。其中规模最大的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金额超过40亿元。2017年7月和9月,余杭区所属部门与相关单位签订农居房整治、道路修缮及建筑物拆除等内容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合同,协议金额52.78亿元,协议约定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8年6月底,杭州市余杭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成政府隐性债务40.07亿元。 此篇文章很值赞赏激励一下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赞赏是一种态度1元3元6元12元50元108元其他金额金额(元):点击发送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