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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处罚郑州日产等7家车企 因新能源车相关问题

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

据工信部网站2月4日消息,日前工信部下发行政处罚书,暂停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等七家汽车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的资质。经核实,问题车型为该公司生产的JNP6120BEV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据工信部网站2月4日消息,日前工信部下发行政处罚书,暂停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等七家汽车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的资质。 上述公司均在去年财政部实施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中被查出问题。工信部表示,责成上述公司进行为期2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销售给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45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该公司生产的JNP6120BEV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30辆车未安装电池和电机控制器,15辆车未安装电池,30辆车电池安装不足、5辆车未安装电机控制器,上述80辆新能源汽车不符合申报条件。经核实,问题车型为该公司生产的SK6110EV64型纯电动客车、SK6812EV33型纯电动城市客车、SK6812EV32型纯电动城市客车。 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1328辆车电池单体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公司生产的LF7004DEV型纯电动轿车和LF7002EEV型纯电动轿车。 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88辆车驱动电机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其中的20辆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该公司生产的ZN5034XGCH2YBEV型纯电动工程车、ZN5033XGCH2YBEV型纯电动工程车和ZN6494H2YBEV型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 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79辆车在2015年末尚未安装电池但已开具发票并登记上牌,不符合申报条件。经核实,问题车型为该公司生产的SWB6110EV61型纯电动客车。 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2014年至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9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其中100辆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电池生产企业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该公司生产的NJT5031TSLBEV型纯电动扫路车和NJT5020XXYBEV1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176辆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信息不一致。经核实,问题车型为公司生产的CKZ6116HNHEV4和CKZ6116HNHEVA4型混合动力城市客车。 对以上7家车企,工信部表示撤销问题车型产品《公告》,暂停公司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资质,并责成公司进行为期2个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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