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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烟花爆竹专项抽查 近半数产品不合格

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

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的相关情况。标志》等标准要求,重点对引燃时间、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引火线、结构与材质、药量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合格率比2015年下降了33.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些新标准实施,标准要求比以前更严格了。 人民网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 孙博洋)22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的相关情况。质检总局监督司质量监督处处长吴向前表示,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7.7%,抽查合格率比2015年下降了33.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些新标准实施,标准要求比以前更严格了。 吴向前介绍说,质检总局组织的此次针对烟花爆竹产品开展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6个省300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依据GB 10631-2013《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 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 24426-2015《烟花爆竹 标志》等标准要求,重点对引燃时间、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引火线、结构与材质、药量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合格率比2015年下降了33.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一些新标准实施,标准要求比以前更严格了。 吴向前表示,本次专项抽查,有143家企业生产的14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47.7%,抽查批次合格率为52.3%。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引燃时间、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引火线和点火引火线牢固性、结构与材质等项目。 吴向前表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次,而企业标准执行不到位,影响了产品质量。一是引燃时间要求更严。本次抽查中有77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而2015年该项目仅有11批次不合格。二是增加了销售包装标志、运输包装标志检测内容。本次抽查中有55批次产品销售包装标志不合格,43批次产品运输包装标志不合格,而2015年标志项目仅有4批次不合格。三是标准在结构与材质项目新增了禁用隔板、垫板要求。本次抽查中有29批次组合烟花产品该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本次抽查还首次采用移动视频采集系统,对抽样、检测实行动态全过程监控管理,保证抽检工作的公正性。 质检总局方面表示,针对本次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等后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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