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次
图为: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推动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图为: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 中国网财经1月19日讯 发改委于今日就2016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称,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精神,推动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王强称推动国有林场林区改革主要在以下五方面体现,一是全面完成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截至2016年4月底,28个省(区、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内蒙古、吉林、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工作全部完成,江西、湖南、浙江三省已先期纳入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并通过验收。 二是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停伐政策实施后,重点国有林区每年减少森林采伐量362万立方米,国有林场每年减少森林采伐量约556万立方米,有力促进了森林资源培育。到2020年,预计国有林场林区增加森林面积1亿亩以上,增加森林蓄积量10亿立方米。 三是提高天保工程投资补助标准。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高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加快森林资源培育注入了强大动力。其中,人工造乔木林500元/亩、人工造灌木林240元/亩、封山育林100元/亩、飞播造林160元/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补植补造和改造培育300元/亩,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30元到200元不等。 四是落实改革支持资金和政策。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资金36.67亿元,还安排了224亿元用于支持国有林区改革,其中安排重点国有林区停伐补助资金51亿元,将国有林管护费补助标准由2015年的每年每亩6元提高到8元。此外,对与木材停伐相关的重点国有林区金融机构债务予以贴息。 五是加强改革督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将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列为2016年重点专项督查任务,采取调研督导、试点验收等多种方式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和各省(区、市)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全面督察。 (责任编辑:毛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