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次
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在回答我国债务过高的问题时表示,要积极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企业高杠杆率带来的风险,但也不必过于担忧。但有几个结论是基本上一致的,一是中国的总杠杆率在主要经济体当中还是处于中等水平,并不明显偏高,这些结论是这些机构测算之后比较一致的结论。 人民网北京1月10日电(贾兴鹏)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在回答我国债务过高的问题时表示,要积极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企业高杠杆率带来的风险,但也不必过于担忧。 徐绍史介绍,国际清算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都对我们国家的杠杆率做过一些测算,数据还是有差异的。但有几个结论是基本上一致的,一是中国的总杠杆率在主要经济体当中还是处于中等水平,并不明显偏高,这些结论是这些机构测算之后比较一致的结论。 从数据来看,在250%左右,大体上跟美国相当,低于日本、西班牙、法国和英国。二是政府和居民的杠杆率在主要经济体当中是最低的,政府的杠杆率大概只有40%,居民的杠杆率也是40%,中央政府也就16%,地方政府稍微高一点。三是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偏高,大家的看法也相对比较一致,测算的结果大概有150%左右,这个是高于其他一些主要经济体的。 对外界担忧我国的债务问题,徐绍史认为,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客观看待,有三个角度很重要。一是国家的债务有高储蓄率做支撑,中国储蓄率一直保持在50%左右,明显高于其他国家。储蓄具有稳定性,高储蓄条件下的杠杆,风险相对会比较小,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也比较低,这一点是跟其他经济体不同的。 二是中国的债务主要是内债,外债比例很低,非金融企业外债余额大概占比只有4%左右,从国际经验看,外债更容易引发债务危机。三是企业杠杆率高跟我们国家的融资方式有关系,由于资本市场不发达,大量的融资方式是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不高,所以企业负债水平较高。 徐绍史认为,对于我们来说要积极降低企业杠杆率,防范企业高杠杆率带来的风险,但也不必过于担忧。去年10月份国家发布了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文件,银行、实施机构和企业都积极响应。10月份发文之前已经进行了一些模拟运行,通过文件发布后两个多月的运行,已经有了突破。 所谓突破,徐绍史进一步解释到,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通过所属机构,还有一些资产管理公司,比如信达资产、陕西金融资产等,已经跟煤炭、钢铁、有色、建筑工程、交通运输这些领域的23家企业签订了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协议,整个协议额超过3000亿人民币,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 徐绍史表示,降低企业杠杆率还是要综合施策,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只是国务院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七条措施之一,所以其他六条措施还要跟进去,比如说加快“僵尸企业”的出清,深化企业的改革,建立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的长效机制,因为企业也不能不顾资产负债率就去借债、举债,形成很重的债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