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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2017年全国煤电标杆上网电价不作调整

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2017年1月1日全国煤电标杆上网电价不作调整。上述有关负责人称,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底完善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中国网财经1月4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官网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2017年1月1日全国煤电标杆上网电价不作调整。 上述有关负责人称,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底完善了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后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规定,依据向社会公布的中国电煤价格指数和上一年度煤电企业供电标准煤耗,测算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每期电煤价格按照上一年11月至当年10月电煤价格平均数确定。本期全国电煤价格指数平均为每吨347.5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年度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为每千瓦时319克。 根据煤电价格联动计算公式测算,2017年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全国平均应上涨每千瓦时0.18分钱。由于联动机制规定,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水平不足每千瓦时0.20分钱时,当年不调整,调价金额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计算。据此,2017年1月1日全国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将不作调整。 该负责人称,在当前形势下,煤电标杆上网电价不调整,客观上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稳定实体经济用能成本,有利于促进煤电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改委将密切跟踪电煤价格走势,继续采取释放先进产能、调配铁路运力、推动签订长协、稳定市场预期等措施,推动电煤价格尽快合理回归,促进燃煤发电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李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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