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次
今天市场刷屏的词汇是注册制和科创板,高层突然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科创板推出也没有值得大惊小怪的地方,是提升服务科技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的一项资本市场重大改革举措,但要搞好科创板关键是找准自己的定位,与新三板创新层和创业板要错开发展,不要有太多的重叠和竞争,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形成自己的独特竞争力,不能与创新层和创业板展开太多同质的竞争,尤其是不能与创业板展开太多的竞争,避免交易所之间同质化发展,浪费资源。 毕竟沪深交易所同是资本市场的两个体系,错开发展形成一定的梯度而不是同质化,才能出现良性竞争的新格局,才能更有活力。 一个是上市门槛需要明确的界定,创业板有盈利要求吸纳的是较为成熟的中小科技创新企业,科创板要与创业板的小而美错开,科创板选择市值较大的股票,与独角兽更多的接轨,吸纳独角兽上市。《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规定 , 试点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根据这一规定,科创板上市企业严格限制在上述的行业范围;对于规模较小的科技创新企业,创业板目前有三年连续盈利的标准,科创板在笔者看来要为创业板降低上市标准预留空间,避免未来同质化竞争,因此可以定位于未能盈利的科技创新企业,有盈利企业不适宜在科创板上市,否则注册下,大部分科技创新企业都会涌向科创板,创业板就会面临上市资源问题;另一个是总市值标准,连续盈利或者已经盈利的企业年收入高于30亿元总市值不低于200亿元的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低于这一标准在创业板上市,让创业板可以接纳已经盈利的规模较大的企业,上交所主板在科创板推出以后,就不发行科技创新企业了。 其次是同股不同权制度的安排,科创板实行注册制,并实行投资者适格制度,可以实行更加严厉的监管制度,实行更加严格的退市制度,放宽上市标准,让同股不同权公司全部在科创板上市,不在创业板上市,毕竟同股不同权上市公司如果监管不到位的话,容易陷入内部人控制的经营风险,并不适宜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就不要迷恋同股不同权制度改革了。 三是投资者适格制度,科创板可能进一步放开涨跌幅限制,也会允许未能盈利的企业上市经营风险加大,投资风险远大于创业板,证监会将指导上交所针对创新企业的特点,在资产、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加强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既然科创板上市条件更为宽松,投资者适格性条件要比创业板要高,不仅仅要看投资时间长短,更关键的是要看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陆股通最低要求是投资者资金账户余额不低于50万元,上海股交中心科创板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自然人开立账户时,需提供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证明,投资科创板的风险会大于港股通标的股,甚至比投资股交中心的科创板也不会低,但小于创业板,笔者观点是投资者账户余额不低于100万元,有五年以上投资经验,只有设立严格的投资者适格性制度,才能避免一些懵懂的投资者成为韭菜,也才能避免创业板资金严重分流。 科创板成功的关键是找准定位,在新三板创新层和创业板之间找到一个正确的位置,与创业板错开发展,如果与创业板重叠成分太多,就会导致创业板成为鸡肋,像目前的中小板就是一个问题,与主板无法争锋,与创业板也无法媲美,有点边缘化的感觉。如果科创板建立让创业板也出现边缘化,不利于市场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