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次
中国证券报:地方国资在接手部分民企上市公司股权后,对公司中长期发展主要有哪些影响? 邵宇:众所周知,中国的金融结构以银行为主,信贷融资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而里面,又是一个准寡头型的结构,虽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规模在增加,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各方面的占比都有显著优势,城商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力量薄弱,民营银行尚且处在起步阶段。为主的金融结构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为主的银行结构,决定了国企和大型企业在融资方面有天然优势,银行给国企和制造型企业提供贷款,虽然有政府信用背书的考虑,但本身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在选择贷款对象时,他们也倾向于选择大客户。因此,对于民企而言,国资入股能够提高其自身的信用水平,增强其融资能力,是帮助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发债难的问题的可行渠道。一旦国资退出的条件也成熟了,但是退出与否的考虑,仍然要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角度出发。 中国证券报:对于上市公司大股东而言,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如何更好地利用好股权质押?金融机构可从哪些方面完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 邵宇:从数据来看,截至10月下旬,质押股票市值达到4.5万亿元。沪深两市共质押6372.51亿股,占总股本的10%左右,两市仅69股未涉及股票质押,148股质押比例超50%,这两个数据均位于历史高位。 相比定向增发、股权转让、融资融券等方式,股权质押最大的优势在于,不会稀释或者降低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会影响企业的股权架构,所有权仍属股东,所以对企业稳定发展较为有利。而且相比银行的间接融资来说,质押的资金成本也比较低。 但是,企业还需要思考的是,股权质押所获资金是否能够带来超额收益;在做股权质押时,资本市场的行情如何等等情况。因此,在进行股权质押时,企业自身要设置比金融机构更加保守的“止损线”或“平仓线”,避免陷入恶性循环。 对于而言,在做好股权质押风险管理方面,首先,在筛选质押标的方面应严格控制,而非在盈利动机的驱动下来者不拒;其次,在质押标的出现问题时,应及时跟上市公司沟通。一旦跌破平仓线,首选方式是协议转让,引进战略投资者,而非在二级市场出货。 .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