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次
近段时间来,有关减税的讨论比较多,切实有效地降低企业与个人过高的税负,有利于调动生产积极性,扩大需求,推动经济的增长。那么就股市而言,是否同样也有减税的问题呢? 我国股市的税收主要分这样三部分:一是交易过程中征收的印花税,目前是对卖出方按交易额的0.1%征收;二是对股票分红按照持股时间长短,征收0-20%的红利税(其中送股部分统一按10%征收);三是资本利得税,目前只对通过非二级市场渠道买入的股票按实际盈利的20%征收,二级市场交易的盈利部分暂不征收。客观而言,中国股市的税负水平并不算太高,在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属于较低的水平。但是,如果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来分析,股市的税收政策还是有一些值得讨论的地方。 首先是印花税,以往监管部门曾经把印花税作为调节股市波动的重要手段,比较有影响的是2007年的5月30日晚上,宣布将印花税提高到双向0.3%,这直接导致了此后股市的连续暴跌。在这以后,根据市场的实际状况,印花税不断下降。如果人们还原印花税的最基本功能,即证明交易在法理上的合法性,而摒弃其作为市场调节工具的作用,那么显然目前的印花税仍然存在一定的调降空间。当然,这就涉及对此项税收本意的理解了。 至于红利税,这在目前是存在一定争议的。由于上市公司是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红利税则是在这基础上再向股东收取,这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存在重复征税之嫌。另外,上市公司以送股形式进行分配,本质上是一种收益再投资行为,由于投资者并没有获得实际的现金收入,且在理论上其所持股票的价值也不会因此而出现改变,从鼓励投资的角度出发,此项税收就显得不尽合理。现在对公积金转增股本是不收税的,对用利润来送红股进行分配则维系较高的税率,这除了诱导上市公司以打擦边球的形式回避这一税收外,还会起到抑制投资的作用,实际效果不佳,是应该研究改进的。 至于资本利得税,从公平税负的角度出发,完全是应该收取的。但其前提是建立合适的税率以及对投资亏损具有补偿机制,在这些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在股市上征收资本利得税,其负面影响很大。现在的政策是暂不征收,这当然是一种实事求是的做法。但是从稳定投资者预期的角度出发,最好是有一个更为明确的说法。毕竟最近围绕有关股权投资税收问题的争议,还是给人们留下来很深刻的印象,而其中暴露的不少问题,回头来看是可以通过稳定预期的各种办法予以化解的,不至于弄成轩然大波。 这里要提一下的是,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税收问题,按现行做法,是以激励部分的股票解禁时的价格为依据来计算税收的,这样做对税务部门来说比较简单,税收到位也快,但难免不够合理。因为股权激励对象未必是在解禁当天就全部卖出相关股票,而且对于公司高管而言,还有一段附加的锁定期限,这就导致其实际卖出价与作为税收依据的解禁时价格存在差异,如果前者高于后者,则是国家的税收流失,而如果是前者低于后者,对持股人来说是很不合理的。 问题还在于这一税收通常是在股权激励股票解禁时就要征收,而不考虑持股人是否实际卖出,由此很可能会对持股人造成莫大的流动性压力。这两年来股市持续低迷,即便是搞了股权激励,很多上市公司股价还是大幅度下降,出现了很多股权激励股票解禁后股价单边下跌的状况,持股人的实际卖出价明显低于征税时作为计算依据的价格,这显然有失公平,不但让这些持股人承担了不合理的税负,而且也影响到股权激励正面效用的发挥。这是需要下决心予以改变的。其实,这种改变也不难,以实际卖出价为依据征收资本利得税,在当前的信息化条件下,很容易做到。 股市牵动千家万户,其税收政策的合理与否,对于投资者参与市场操作的积极性影响很大,也关乎社会公平的原则,应该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使之能够尽快进一步完善起来□ .桂.浩.明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