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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让“高送转”告别“滥送转”

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

在12月1日证监会例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时值2017年年末,证监会再次提醒投资者,对于“高送转”等概念,应理性分析,警惕“高送转”游戏陷阱。证监会将持续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加大对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转”方案的问询力度,强化与二级市场交易核查的监管联动,加强对“高送转”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尤其对其中长期没有现金分红的“铁公鸡”严格监管。 高莉的这番表态显然是有的放矢。因为最近“高送转”概念股的炒作之风又在市场上兴起。如11月18日率先公布“高送转”预案的,在公布预案后,股价出现了三个涨停板的走势,截止上周末,该股的最大涨幅达到55.29%。又如随后推出“高送转”预案的,预案公布后三天的最大涨幅达到33.10%。 对“高送转”概念股的炒作是A股市场一个普遍现象。也正是这种炒作,让“高送转”沦为了“滥送转”,各种问题也因此围绕着“高送转”而产生。也正因如此,从今年4月份开始,证监会加强了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工作,使市场对上市公司“高送转”的炒作行为受到抑制,包括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实施“高送转”公司的比例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根据毛莉的介绍,证监会在加强对“高送转”行为监管方面主要采取了这样三条措施。一是对实施了“高送转”的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并开展专项现场检查,14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二是严厉查处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多名人员因利用“高送转”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三是研究完善“高送转”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从机制上、制度上切断“高送转”与违规行为之间的利益链条,进一步规范资本市场的行为。 从证监会对“高送转”行为所采取的监管措施来看都是很有必要的,同时也是很得力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不过,为了更好地规范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让上市公司的“高送转”行为更透明,更符合监管的要求,管理层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的监管可以向前再推进一步,即发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指导意见,规范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及“高送转”行为。 因为从目前上市公司的“高送转”来看,并没有任何的约束措施。虽然管理层方面提出过“高送转”要与业绩增长相匹配的要求,但这个要求很抽象,缺少可执行性。也正因如此,管理层可以通过发布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来将“高送转”与业绩增长相匹配的监管要求具体化。 比如,严格控制上市公司送转股比例,将上市公司送转股比例与业绩增长幅度相挂钩。规定上市公司送转股的比例不得超过当年上市公司业绩增长的幅度。如此一来,一些业绩下降的、甚至业绩亏损的公司就不能送转股了,而且一些业绩增长幅度较低的公司也不能“高送转”。如此一来,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自然就不会变成“滥送转”了。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可以缓解监管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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