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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终身追责制抓住了发审问题的“牛鼻子”

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

日前,中国证监会举行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就职仪式。就职仪式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强调,新一届发审委要牢牢把握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强化对发审委和委员的监督机制、严把质量关以及依法行政等五个方面的要求。其中特别提到,监管部门决定成立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更让市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根据证监会的安排,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其职责主要是对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实行全方面的监察,对发审委和委员的履职行为进行360度评价。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这也意味着,此前一直游走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却手握大权的发审委与委员,今后也会成为“监察”的对象。更重要的还在于,此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发审委委员,一旦依法行政中出现纰漏,将会被终身追责。笔者以为,终身追责制的推出,无异于抓住了发审问题的“牛鼻子”。 自中国证监会推出新股IPO的发审机制以来,个中的进步亦是有目共睹的。比如,最初发审委审核上会企业时,由哪些发审委委员来审核,市场是不可能知道的,只有证监会相关人员知晓,这也催生了王小石案。后来,监管部门公布每次发审会的委员名单,市场才知道哪些发审委委员参与了哪些上会企业的审核。如今,不仅发审比原来要透明得多,上会企业什么原因被否,往往也会通过媒体公之于众。所有这一切,其实都体现出市场的进步。 进步归进步,但发审委委员如果没有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将某些问题企业特别是造假上市的企业放进市场,其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这也造成权利与责任严重脱节的现象发生,也在市场上频频遭到质疑与诟病。事实上,像造假企业上市,往往只有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保荐机构及相关保代等受到处罚,而参与审核的发审委委员则毫发无损,这无疑是非常不公平的。无论怎么讲,为市场“看门”的发审委委员,如果没有为市场把好关,理应承担失察的责任。 客观上,真正受到处罚的发审委委员并不罕见,但往往与其审核的企业无关。如像冯小树属于入股拟上市公司获利;曾担任证监会第九届发审委专职委员的温京辉因事涉天丰节能造假案被市场禁入15年;曾担任证监会第十六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的邓瑞祥因“老鼠仓”案被罚,邓瑞祥其时在任职;第六届创业板发审委兼职委员胡世辉,其被罚是因为严重违纪违法。因此,此次证监会推出终身追责制之后,今后是否有发审委委员因放“问题”企业过关而受到处罚,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其实,对发审委委员追责,此前已露出端倪。如曾经审核的相关发审委委员及其他委员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消息,本月初就闹得沸沸扬扬。既然对前任发审委委员都进行追责,如今推出终身追责制,就在情理之中了。而且,在新一届发审委委员履职刚满月之际,证监会就推出终身追责制,背后也有警示新一届发审委委员的意味。 证监会推出终身追责制,除了警示意味外,还可对发审委委员形成一种约束,也可形成一种鞭策的效果。发审委委员如果不具备渊博的知识,没有扎实的专业、开阔的视野、敏锐的眼光,不能履好职、尽好责,不能把好资本市场的入口关,那么今后就存在被追责的可能。 对发审委委员推出终身追责制了,对于“问题”企业如何处理无疑也需要跟上。否则,就像此前中介机构受罚而发审委委员毫发无损,对中介机构不公平一样,如果发审委委员受罚而“问题”企业不处理,对发审委委员同样是不公平的。笔者以为,发审委委员终身追责制正式推出后,对“问题”企业如何处理也应摆上议事日程,绝对不能让任何一家“问题”企业混迹于资本市场上。 (曹中铭,市场资深人士)(金融投资报) .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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