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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诉讼能改变新都酒店退市的命运吗?

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

继今年5月份将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告上法院后,新都酒店又对深交所提起行政诉讼,诉请深圳中院撤销深交所作出的《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从媒体披露出来的消息看,该行政诉讼案已于9月18日正式立案。新都酒店状告深交所,其诉求能否得到满足,行政诉讼能否改变其退市的命运,无疑又引起了包括其投资者在内的整个市场的关注。 因退市起诉监管部门,新都酒店并非首例。作为“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创业板退市第一股”的欣泰电气,因在当初的IPO申请文件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强制退市的决定。欣泰电气对此表示了不服,先向证监会申请了行政复议,在证监会决定维持针对欣泰电气的处罚后,又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中针对公司的部分及后续行政复议决定。今年5月4日,北京一中院一审结果显示,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 新都酒店这只退市股票在A股市场上具有典型的代表性。2014年8月1日,因筹划重大事项,新都酒店开始停牌,2015年4月9日复牌,受重组消息的影响,该股连续15个交易日涨停,直至4月30日再度停牌,其股价亦从3.83元上涨至7.96元,涨幅超一倍。尽管当年5月21日深交所作出新都酒店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但由于该上市公司停牌重组,所以“暂停上市”对该上市公司并没有什么影响。而今年5月16日深交所作出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后,处于退市整理期的新都酒店股价开始一泻千里。然而,即使在退市已成板上钉钉的背景下,该股仍然遭到市场投机资金的疯狂炒作。甚至在其摘牌的倒数第二个交易日,该股居然强势涨停,成交金额高达4506万元。最后一个交易日,新都酒店成交金额更是放出6522万元的“天量”。 新都酒店“完美”地呈现了投资者对并购重组的趋之若鹜,遭遇利空后的恐慌性暴跌,以及投机资金对于今后复牌获取暴利的博傻行为。因此,如果新都酒店行政诉讼能够胜诉,不仅该公司将实现起死回生,投机者也将从中赚得盆满钵满,从而造就“双赢”的格局。 因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新都酒店提起行政诉讼,是其本身的权利。不过,新都酒店欲通行政诉讼改变退市命运却并非易事。 首先,新都酒店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该公司还存在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深交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作出了*ST新都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审计报告的类型主要包括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13年至2014年度新都酒店的年报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程度,这亦是其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其次,虽然新都酒店披露的2015年年报显示当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7亿元,净利润约为6971.26万元,该公司据此于2016年5月3日向深交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但今年4月2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向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经常性损益数据的进一步说明》,表明公司2015年度经调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项规定的恢复上市条件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由于2015年新都酒店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因而深交所认为新都酒店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恢复上市条件,导致其恢复上市申请事项未获通过。 其三,无论是证监会还是深交所,由于事关重大,并且涉及到千千万万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其在作出强制退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时,显然是非常谨慎的。否则,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欣泰电气行政诉讼一审败诉就是证明,因此,对于此次新都酒店提起的行政诉讼,至少笔者以为其胜诉的可能性并不大。 .价.值.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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