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次
“必将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轨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调控的表述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刘俊海认为,从此前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提法,以及此次总理报告中提出的“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可以看出,决策层对于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已经达成强烈共识。 他指出,我国业此前过多地以发展为重点,但对于规范性的强调不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野蛮生长”的现象,也因此导致了三、四线城市出现大面积商品房库存。 刘俊海建议,的开发、销售以及中介等行为都应纳入法制化、透明化的监管范围。为充分体现“房子是住的”这一属性,开发商应在商品房定价方面提高透明度,履行更高的信息披露义务,尊重公众知情权。此外,他还建议提高开发商注册门槛。 .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