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次
春节期间,全国各地的都在喜气洋洋欢度佳节,但在合肥,却有一部分房产业主愉快不起来。他们所购置的房产,从去年10月合肥市政府推出限购政策开始,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下跌,一套原来可卖到200万元的二手房产,房东主动降价30万元仍无人问津。越来越多地方的房价出现下跌,这让房东难以忍受,开始向政府投诉,要求政府救市。 前几年,上海、杭州一些地方的开发商面对调控压力,对尾盘适当降价,引发原来已购进同一楼盘商品房的业主不满,发生过业主联合起来“围攻”开发商、要求其维持原价的事件。现在,随着调控政策的再度收紧,一些地区的房价开始下跌,影响到了已购房者的利益,类似合肥的这种情况,未来估计会越来越多。 已购房者面对房价下跌要求政府救市,这个要求是否合理呢?在市场化的制度框架下,购房者购买房产,必然同时承担收益和损失,这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共识。房价涨跌的决定因素是市场,已购房者遇到房价下跌要求政府救市,无疑缺乏正当性。 但是,若说合肥的已购房者提出的要求完全没有道理,却也不见得符合事实。这是因为,我国的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摆脱地方政府的控制和影响。在有的地方、有些时候,政府将市场当成拉动经济增长的工具,使其出现“野蛮生长”,其中一个结果就是房价飞涨,投资投机力量在这个市场中通过炒作大获其利,实质其收获的是政策红利。但当房价疯涨对社会经济产生过重的负面作用,政府加大调控力度时,自然会影响投机投资者的收益。从这点来说,政策的变化对房价影响相当大。 合肥这部分已购房者的要求,在目前加大对市场调控力度的大背景下,不可能得到响应。事实上,对于已购房者来说,如果房屋只是用来自住,房价涨跌与他们其实并无多大关系,房价下跌充其量只是使其住房的价值出现了部分贬值,且自住房产的这种贬值也不会兑现。但如果是用于投资甚至投机的购房者,房价下跌所造成的后果就是较大的经济利益损失,甚至由于限购政策的推进,使他们难以及时抛售房产止损,只能眼睁睁看着损失扩大。但是,在调控已经推行多年,“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观念已深入人心的当下,投资投机力量仍然一意孤行,就只能自食其果。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固然需要对这种救市要求做好解释工作,但更重要的是要自省:当房价继续下跌到一定程度,是不是会按捺不住主动救市?事实上,这方面的弯路我们走得并不少。去年下半年以来,很多地方再度出现的房价暴涨,就是因为上半年一些地方政府因为房价下跌出台了过多的扶持政策所引发。而目前趋紧的调控政策已经对房价形成压力并正在引导房价下跌,如果地方政府担心跌幅过大而再度改变政策导向,那么,目前来之不易的调控成果就很容易付诸东流。 .上.海.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