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国内 >

刚刚人民大会堂内两次点名孙政才 都说了些啥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和张军在报告中,都点名了孙政才。 周强在谈到2018年工作“依法惩罚犯罪”时说:“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审理孙政才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8万件3.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的18人,厅局级339人,县处级1185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466人。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等违法所得,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张军在回顾2018年工作,谈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时说:“依法对孙政才、王三运等32名原省部级以上人员提起公诉。积极参与许超凡、蒋雷等‘百名红通人员’追逃,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公告,敦促外逃人员投案自首。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对17件职务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案赃款必须追回。” 2018年2月,孙政才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2018年4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孙政才受贿一案。2018年5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孙政才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孙政才在宣判后当庭表示,自己真诚地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将认真接受改造。 “政事儿”当时就发现,2014年这次点名,系2005年以来,最高检检察长近10年间首次对落马高官点名。2005年以前,曾经被点名的落马高官包括成克杰、胡长清、罗云光等人。 .新.京.报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