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导读: 两部门: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专家:目前决定房产税出台的因素是立法程序的进展 两部门: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消息。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文件称,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就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 专家:目前决定房产税出台的因素是立法程序的进展 专家:国税总局“推进交易网签备案信息”与税进展关系不大 中证网消息,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涉及到行业的内容有,强化与管理部门协作,积极推进交易合同网签备案进展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这一表述引起不少关注。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意见》的主基调是减税和便民。从《意见》中涉及的表述内容看,前述政策出发点主要是整合流程,减少纳税人负担,与是否将开征税关系不大。目前决定税何时出台的主要因素还是相关立法程序的进展情况。 张大伟指出,“推进交易网签备案信息”也并非第一次提出。2017年11月,国税总局就和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业务协作的通知,其中就包括全面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切实强化部门信息集成共用、着力推动房屋代码采集应用和积极推行跨部门业务联办等内容。 张大伟同时表示,现有治理框架下,开征税有两大主要前提条件,一是立法程序获得通过,一是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不动产信息联网登记和房价的动态评估体系。从国税总局的政策看,不动产登记联网已经基本完成。除部分县级城市外,全国基本已经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联网,这一过程预计在2020年左右完成,这为后续税的推进打下了基础。而税相关立法程序的进展目前尚未有进一步的消息。(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