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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原产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国务院对原产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 当地时间2018年12月1日晚,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应邀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晤,就中美经贸问题达成了重要共识。为落实两国元首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涉及211个税目。 今年7月1日起,我国对汽车及零部件主动降低了进口关税,以扩大对外开放,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加征关税,是我反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被迫之举。暂停加征关税,是落实两国元首共识的具体举措,可以扩大适销对路产品进口,满足国内市场和人民需要。我们希望,双方按照两国元首共识,以相互尊重、相互平等和言而有信、言行一致为前提,朝着取消所有加征关税的方向加紧磋商,积极构建平衡、包容、共赢的中美经贸新秩序。 以下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 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布宜诺斯艾利斯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应邀同美国总统特朗普举行会晤,就中美经贸问题达成了重要共识。为落实两国元首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涉及211个税目。有关事项如下: 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对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具体商品范围分别见附件1-附件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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