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次
记者从大商所获悉,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责任,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大商所持续对异常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查处,11月共处理异常交易行为50起。 2018年11月,大商所处理异常交易行为50起,包括自成交超限34起、频繁报撤单超限16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5名客户或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采取限制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 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4起,包括对敲转移资金6起、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4起、违反交易限额规定4起,对相关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白.涌.泉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