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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上市公司在打幼儿园的主意了 最严限令还有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国家刚发布关于民办幼儿园资产证券化限令,竟然还有上市公司逆风而上,巧立名目去收购早期教育公司。在自有资金仅0.5亿元的情况下,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联方借款、与第三方合作设立收购主体等方式推出了33亿元的并购方案,旨在将早期教育公司天津美杰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美杰姆”)收入麾下。 实际上,一直以“早期教育”概念用来区分“幼儿园教育”,其主要以学生年龄为标准予以划分。不过,根据收购方案及美吉姆官网介绍,其针对儿童同样也包括了3岁至6岁,而这也是幼儿园教育年龄。 “早期教育”未来是否会成为“幼儿园最严限令”的漏洞?幼儿园资产是否可以通过改头换脸,以早期教育的名目登陆资本市场?这值得有关部门关注。 变更募资撬动33亿元并购 11月28日晚间,公告,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项目为,以其新设的控股子公司收购美杰姆100%股权项目,交易标的资产作价为33亿元。 其中,拟合计投入23.10亿元,子公司其他股东拟合计投入9.9亿元。拟投入资金中包括0.50亿元自有资金、6.6亿元前次募集资金及上市公司关联方中海晟融提供的借款。换言之,借款金额达16亿元。 今年6月,抛出美杰姆现金收购方案,交易对价高达33亿元。而彼时市值仅60亿左右,如何拿出33亿元现金进行收购? 为此次交易设立了一家控制子公司作为收购实施主体,上市公司将认缴70%的注册资本,拟合计投入23.10亿元。而其中仅0.5亿元为上市公司自有资金,6.6亿元为前次募集资金。 而根据交易对手作出的承诺,美吉姆在2018年至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80亿元、2.38亿元、2.90亿元。 不过,之后深交所就此次收购方案发出多份问询函,对交易定价、业绩承诺、标的业务模式、并购资金来源等数十个方面刨根问底。 “早教”不等于“幼儿园”? 此次收购最大的变数来自于监管政策。 2018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并明确规定了“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禁止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若干意见》有关情况介绍称,上述“针对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的规定填补制度空白,堵住监管漏洞,促进学前教育回归教育本位。 然而,若干意见中的“民办园”、“幼儿园”究竟该如何定义?“早教”是否完全区别于“幼儿园教育”?这些疑问还需要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解释。 为了不与“幼儿园限令”冲突,28日晚间的公告中并未出现“幼儿园”字样,而此前高管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不受影响”,并解释“学前教育新政规范对象是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学前教育,即幼儿园教育,而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收购标的主营儿童早期教育”,“美吉姆主要针对学龄前的0岁至3岁幼童”。 根据收购方案,美杰姆公司主要从事与婴幼儿早期教育培训服务相关的业务。而在标的公司早教课程介绍中,其欢动课中也有针对3岁至6岁儿童。此外,美吉姆官网也介绍,其致力于帮助初生至6岁的孩子进行体能、情感、认知及社交能力的发展。 也就是说,简单的年龄划分并不能用来区分“早教”和“幼儿园教育”,两者略有区别但同样联系紧密。未来,这也可能成为“幼儿园限令”的漏洞。 实际上,收购方案风险提示中表示,目前教育部仅将学前教育(幼儿园教育)纳入监管范围,关于早期教育业务资质认定的配套办法尚未明确。未来如果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不利于美杰姆业务发展,则将对美杰姆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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