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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发文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11月20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大面积增加生态资源总量,持续加大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生态系统修复,有效拓展生态空间;大幅度提升生态资源质量,着力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和林地、草原生产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夯实绿色本底,筑牢生态屏障。 到2020年,生态环境总体改善,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每公顷森林蓄积量达到95立方米,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1000万公顷。到2035年,国土生态安全骨架基本形成,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承载力明显提升,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2050年,迈入林业发达国家行列,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确定的具备条件的4240万亩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以及2017年国务院批准核减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2020年前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统筹耕地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的关系,逐步将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严重石漠化耕地、易地扶贫搬迁腾退耕地等不宜耕种耕地,特别是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需要的退耕地及禁垦坡度以上坡耕地纳入工程范围。 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推进实施粤桂琼沿海、浙闽武夷山北部、湘鄂赣罗霄山等一批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重点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南平、江西吉安等国家储备林示范项目,大力培育和储备珍稀树种及大径级用材等森林资源,到2020年建设国家储备林700万公顷。开展国家储备林典型林分经营模式研究和推广示范,在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国家储备林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 开展乡村绿化行动。全面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实施严格的开发管控制度。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推行以工程措施稳固山体、生物措施恢复植被的林业治山模式,实施乡村山体创面、矿山废弃地、污染地植被恢复。加强乡村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提升乡村生态资源质量。积极培育高效用材林、特色经济林,发展竹藤花卉及林下经济。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到2020年,建成20000个国家森林乡村、森林人家。 稳步推进城市绿化。以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加强城市片林、风景林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城郊森林公园等各类公园及城郊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建设,采取规划建绿、拆违还绿、立体植绿等方式,努力扩大绿地面积,不断提升景观效果。加快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稳步增加人均绿地面积,着力提升城市绿地总量,构建稳定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到2020年,建成200个国家森林城市和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360个国家园林城市。 意见还提出,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开发林业金融产品。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根据职能定位为国土绿化行动提供信贷支持。推广以林权抵押为信用结构,企业自主经营,以项目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融资模式。探索运用企业债券、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工具,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国土绿化项目融资监管,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担保贷款体系、林权交易流转平台,完善森林保险制度,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鼓励林业碳汇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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