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次
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计税方式二选一:年终奖之外的综合所得无需纳税的纳税人,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纳税更划算;年终奖单独计税适用税率低于或等于其他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的纳税人,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更划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个税优惠政策衔接的相关通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个税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按照此前的规定,单独纳税;另一种则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2022年后,年终奖将只有一种纳税方式,即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图/视觉中国 【天天财经】(记者 于海荣 程思炜)备受关注的终于得到明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个税优惠政策衔接的相关通知,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终奖个税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按照此前的规定,单独纳税;另一种则是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2022年后,年终奖将只有一种纳税方式,即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纳税。 这两种纳税方式有何不同?在三年过渡期内,纳税人如何选择才更划算呢? 年终奖单独纳税,是将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等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与此前不同的是,在发放年终奖当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不得在年终奖中减除这一差额。 此篇文章很值赞赏激励一下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赞赏是一种态度1元3元6元12元50元108元其他金额金额(元):点击发送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