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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不再是一行三会的事 一个月8大部委机关相继表态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导读: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结束已有月余,中央层面的表态和信号释放却始终没有停止,除开“一行三会一局”和金融工作直接相关的部委率先表态,公安部、国资委、财政部、中财办、中央统战部、最高法、最高检等机关相继以部委新闻通稿、国新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文件等形式对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进一步传达。 当然他们表态和传达都不如地震局的及时。地震局几乎在金融工作会议甫一结束就发布了新闻通稿,且一把手明确提出要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 从部委只言片语当中,我们可抓住金融工作会议新华社官方通稿之外的更多信息。比如从最新表态的最高检那里可看出最高层对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一次又一次强调是多么疾言厉色——【严厉打击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整治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那些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形成有效震慑】 8月22日最高检的表态和一个月前公安部的表态前后相互呼应,监管高压之外,更加严厉、高效的司法手段也将进场,哪些行为会被盯上呢? 1、特别是要加大证券期货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 2、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 3、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 4、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5、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犯罪。 6、坚决查处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 7、特别是对打着创新旗号大搞“庞氏骗局”等金融欺诈活动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8、严肃查办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领域腐败滋生蔓延势头,坚决查办金融领域通过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渎职犯罪, 9、集中查办金融领域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遏制金融领域腐败滋生蔓延势头。 可对标一下7月23日公安部新闻公告——”坚决打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防范风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针对经济金融犯罪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有效提高打击防范的智能化水平,努力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提供支持保障。要针对涉众型、风险型经济犯罪牵涉面大、跨地域广的特点,坚持上下联动、多警合成、区域协同,创新建立一体化打击犯罪新机制,着力提高打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效能。” 7月19日国资委的新闻公告,聚焦点更多围绕国企去杠杆展开,重要信息如下—— 一是坚定不移降杠杆,牢牢抓住“僵尸企业”处置这个“牛鼻子”。会议决定,国资委抓紧出台《中央企业降杠杆控负债防风险指导意见》 二是规范中央企业金融业务管理,防止资金空转套利和脱实向虚。要加强统筹管理,审慎规范开展金融业务,杜绝盲目开展金融投资。 三、对违规融资性贸易要坚持“零容忍”,坚决严肃整治。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时发现、处理企业新发生的融资性贸易损失事件,对无视组织纪律,对抗组织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责问责 7月20日,统战部表态则与当下关注度最高的境外投资和资金外逃相关——围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引导民营金融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风险内控机制,自觉依法依规经营,反对盲目逐利套利和资金外逃等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7月27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中财办官员则对人民日报三评金融工作会议中提到的灰犀牛和黑天鹅做了阐释——对于“灰犀牛”事件,因为问题已经存在了,也有征兆,所以对这类问题要增加危机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灰犀牛”风险隐患,如影子银行、泡沫、国有企业高杠杆、地方债务、违法违规集资等问题,要摸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和影响程度,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7月28日财政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则对金融工作会议提到的地方债务风险,进行了专门表态。 8月初,最高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则对金融工作实践和风险处置更有操作价值。 .金.羊.毛.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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