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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文规定新出让住宅用地不再建封闭小区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对于广东未来的新建小区来说,将逐步实现开放式的居住环境。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新提出了土地出让面积和规划条件。其中,住宅用地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和建制镇7公顷,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及大城市以上20公顷;住宅用地容积率必须大于1.0,规划条件其他内容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明确不得建设封闭小区;其他用地应当按具体用地标准和节约集约、符合规划的原则合理确定出让面积和规划条件。 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对第一财经分析,这里面诸如容积率、住宅宗地出让面积等条件都是执行国土部多年来的规定,但不得建设封闭小区是一大亮点。 开放式小区是城市建设布局的一种形式,它的特点是住宅与商业、服务业紧密结合,增加了公共道路和路网密度,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张大伟说,更开放的小区必然要求更多的公共资源投入。过去的小区围起来是为了提高安全,提高绿化率。如果今后新建小区不得建设封闭小区,那么街区的警力、公共资源的投入要更高。另一方面,过去的小区都是通过硬装的围墙围起来形成的,而今后开发商可能通过一些“软装”,比如通过绿化,达到开放和安全性的平衡。 他认为,建设开放式小区可以先从城市核心区新出让土地上入手推开,因为核心区各种配套比较齐全,安全性也比较高,从核心区开始,把城市的“毛细血管”打通,实现资源的共享,避免浪费。 日前,南宁市印发了新规,从今年开始,南宁市将在嘉园小区、东盟商务区十二国园区等7片区打开封闭的小区和单位大院,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给市民打造一个开放、共享的城市空间环境。 另一方面,前述广东省出台《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住宅用地必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其他用地参照该期限执行。 这也意味着住宅用地自交付之后四年内必须竣工。张大伟分析,“净地”出让和限定竣工周期,有利于加快形成投资,增加住宅供应。同时,开工之后是三年内竣工,缩短了开发周期,这对很多企业来说资金压力会非常大,这同时也更有利于资金雄厚的大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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