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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再启新一轮楼市调控 青岛非当地人限购1套

时间:2019-03-29 | 栏目:国内 | 点击:

昨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委员会等六个部门出台政策,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青岛市区购房作出限制。另一个城市南京也在昨天升级了此前的限购政策,从3月16日起,南京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主城区户籍居民限购第三套房。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昨日发布公告,自即日起,在青岛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非青岛户籍居民限购1套住房,且需要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青岛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 根据青岛发布的通知,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通知还对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作出调整。在青岛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套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同时,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昨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从3月16日起,南京将高淳、溧水、六合纳入限购范围,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家庭出售新房或二手房;南京主城区(不包括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南京户籍家庭不得购买新房或二手房。这意味着,南京本地家庭全面限购第三套住房,非南京居民限购范围扩大。 此外,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房的条件,升级为3年内在南京连续2年及以上缴纳社保或个税。而在此前,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朱.开.云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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