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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涨价、不及时供货 天津金耀药业等7家企业被警告

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

日前,辽宁卫计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布辽宁省2017年第1号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通知”,开封制药有限公司等7家药企因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被辽宁省给予警告。通知称,依据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系统数据,2016年10~12月份辽宁省各级医疗机构共上报药品短缺信息53条,涉及药品42个。 中国网财经2月6日讯 日前,辽宁卫计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发布辽宁省2017年第1号药品短缺预警预报的通知”,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药企因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被辽宁省给予警告。 通知称,依据辽宁省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系统数据,2016年10~12月份辽宁省各级医疗机构共上报药品短缺信息53条,涉及药品42个。其中,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是由于企业生产线改造、原料暂时短缺、易冻产品温度过低结晶、产品召回等原因造成药品暂时性短缺,现已恢复正常供应。 另外9种药品存在产能不足、不能正常生产或已停止生产的情况,造成药品停产或不能正常生产的原因主要有:生产企业改造、药品GMP证书到期、原料短缺供应时断时续等原因。涉及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还有10种药品企业反馈不能正常供应,部分企业反馈原料价格上涨、生产线改造、成本增加、供货价高于辽宁省中标价,从而无法按中标价正常供应。 经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于不能按中标价及时、足额供货的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美宝制药有限公司、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生产企业给予警告,如果再次发生违规擅自涨价或通过控销手段不及时、足额供货的行为,经查实后将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 (责任编辑: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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