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宏观 | 点击:次
2016年第二批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于11月24日至11月30日陆续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实施督察进驻。对地方查处不力或公开不到位的,及时核实督办,并随机开展现场抽查。 2016年第二批7个中央环保督察组于11月24日至11月30日陆续对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实施督察进驻。截至12月30日,督察组已全部完成督察进驻任务。 据新华网,7省市已有2682人因环境问题被问责,被约谈人数超过4000人,拘留(含行政和刑事)287人。10512家企业被责令整改,其中半数以上被立案处罚,总罚款金额达2.4亿元。 进驻期间,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对地方查处不力或公开不到位的,及时核实督办,并随机开展现场抽查。各地落实督察组要求,建立机制、立行立改、及时公开、依法问责,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进驻结束后,督察组仍将继续密切关注已转办、待查处落实的群众举报案件,确保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对于进驻结束后收到的、群众在规定时间寄出的举报信件,督察组仍会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被督察地方转办,并督促地方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公开。 督察结束后,公众可继续通过拨打12369环境举报电话和其他正常渠道投诉反映环境问题。 此前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于2016年8月19日结束,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元;8省区党政部门已有超2000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