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9 | 栏目:评论 | 点击:次
不能单向强调“取消刚性兑付” 最近,取消“刚性对付”的言论再次热络,为什么要取消“刚性兑付”?几乎所有人都会指出,投资本来就是“投资责任自负”的原则。对不对?表面看没问题,投资责任当然需要自负。但前提是:市场中只有买卖双方,不存在第三者。我们的问题是:一个市场,尤其是金融市场,是不是只有买卖双方?当然不是。第一,金融市场当中存在各色专业中介机构,它们在“违约”交易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第二,金融市场必须监管,由于监管者纵容或失察导致的“违约”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注:刚性兑付,就是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 钮文新:凭什么鈥溔∠招远愿垛潱 所以,单纯强调“投资者自负”原则,不是现代金融市场理念。比如股票市场,监管者的责任就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核心手段就是“强制性公开信息披露”。只有监管者确保“信息充分披露”的前提下,才有所谓“投资者投资责任自负”的原则。正因如此,监管部门必须严惩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必须严惩信息披露造假者欺骗投资者,必须严厉打击非法交易。这没什么好羞涩的,必须旗帜鲜明。 这也是我不得不由衷钦佩刘士余的关键。在他出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之后,我们看到每周都有各色形态的股市蛀虫被挖出来,而在打击非法交易方面更是毫不留情,处罚力度前所未有。比如针对ICO的问题,一改以往监管者暧昧的态度,坚决取缔非法交易和交易场所,这不仅是保护公众投资权益的有力举措,同时也为正规资本市场发展留足空间。在此前提下,如果还有赌徒从事非法交易,那对不起,这时候才有真正的“赌责自负”! 钮文新:凭什么鈥溔∠招远愿垛潱 所以,我们必须看到专业第三方机构——比如互联网金融平台、评级机构以及监管者的确尽职尽责,那我们可以说“投责自负”,如果在监管者对违法违规金融行为放任自流的前提下,搞得非法集资、金融乱象遍地开花,这时单纯强调“投责自负”,那是推卸管理者责任。当然,监管者承担责任不一定“政府掏钱给投资者”,而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利用权力把骗子挖出来,让他承担无限责任,把家财和违法收入赔偿受骗者。当然不是100%的兑付,而是投资者也必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可见,取消刚兑是个系统工程,是在分清主体责任前提下的取消,而不是简单地一推了之,让中小投资者自己去愿赌服输。股市也一样,为什么投资者对正常情况下的价格涨跌并无抱怨,而是痛恨各色“地雷”,并且没有刚性兑付要求?第一,股权投资的特点和规则决定了不存在刚性兑付问题;第二,前提是有监管机构全力保障信息披露的完整和充分。请问:对于债权投资而言,面对“投资者以本金赌博几个百分点固定收益+承担着巨大的违约风险”这种情况,监管者要不要站在第一线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看,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钮文新:凭什么鈥溔∠招远愿垛潱 所以,面对金融乱象,一些监管者首先要检讨自己的失察之责,尤其是近年来,众多金融乱象不都是在金融自由化思想的主导下、在金融创新的名义之下被鼓励出来的吗?怎么办?先不要指责刚性兑付,如此“就金融商品讨论金融套利风险”的观点没有意义。我认为,金融业界首先要让自己的思想认知真真正正地统一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上来,检讨金融跑偏,看看如何作为才能让金融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源。这是根本,中央已经说得很清楚: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是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 但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很不对味儿”的言论,比如,在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时,只强调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进而就是金融去杠杆,以此避重就轻的方法忽视甚至扭曲“企业去杠杆”这一中央高度关注的重中之重;再比如,诸如取消刚兑的观点,同时更多地强调金融效率,而这样的做法很容易让金融视线偏离本源。所以我认为,现在最该讨论的问题就是金融归回本源,就是优化金融结构,就是提高金融质量,而要讲效率,首先应当是如何提高实体经济效率。(.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