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公司董事长发布增持计划后又取消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对某公司披露回购预案后迟迟不开立回购专用账户、不及时披露回购报告书及回购进展的行为发出监管函 对于风险提示,深交所明确上市公司终止回购预案应当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不得授权董事会决定终止事宜。图/视觉中国 【天天财经】(记者 全月)10月12日晚间,针对近期市场扎堆回购和增持股票现象,深交所连发两大公告格式,规范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要求,支持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董监高依法合规回购、增持股份。 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及实施情况公告格式》对相关业务的实施主体、内容、进展情况提出了明确要求。 具体来说,在增持方面,计划增持主体需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公告前6个月的减持情况。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要求披露其实施完成的情况。 此篇文章很值赞赏激励一下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赞赏是一种态度1元3元6元12元50元108元其他金额金额(元):点击发送赞赏 国庆假期接近尾声 多地迎来假期返程客流高峰 日本东京举办“夜来”祭典 110支舞蹈队街头热舞 印尼地震海啸已造成1944人死亡 5000人下落不明 农家乐高仿“龙门石窟” 可随意摸财神爷并合影 洪都拉斯暴雨致洪水泛滥 多省进入红色警戒 巴西大选首轮投票举行 海外选民排队参与 四川达州人行道塌陷致2人死亡 救援仍在进行 欧文石油加拿大炼油厂爆炸 黑烟冲天街道关闭
深交所亮剑“忽悠式” 回购与增持 出台信披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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