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网站首页
  • 国内
  • 国际
  • 产业
  • 宏观
  • 公司
  • 体育
  • 评论
  • 人物
  • 投资理财
  • 上海规范租金贷 运营商不得诱骗租客办理贷款

    发布时间: 2019-03-29首页:主页 > 公司 > 阅读()

    上海市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充分告知借款人贷款的真实情况 9月30日,上海市金融办发布文件,要求上海本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立即暂停与代理经租企业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图/视觉中国 【天天财经】(实习记者 彭丹妮 记者 张欣)为了防范“”引发的社会风险、防范“二房东”哄抬租金,上海市住建委、金融办等部门先后于9月29日和9月30日发布两份规范性文件。 9月29日的文件提出,经营范围不含“住房租赁经营”的代理经租企业,不得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9月30日的文件明确要求,暂停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与代理经租企业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 “租金贷”业务是指租客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或P2P网络借贷平台申请信用贷款。机构一次性将等同于一年租金的资金放款到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但服务商并未一次性将这些资金支付给房东,于是形成了资金占用。表面上,租客按月付租金,实际上,每月向机构偿还贷款。(详见天天财经报道“” ) 此篇文章很值赞赏激励一下首席赞赏官虚位以待赞赏是一种态度1元3元6元12元50元108元其他金额金额(元):点击发送赞赏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广告
    广告

    网站首页 - 国内 - 国际 - 产业 - 宏观 - 公司 - 体育 - 评论 - 人物 - 投资理财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123456789 官方微信:15689895656 服务热线:400-123-4567

    未经本站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Copyright © 2002-2017 时间财经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