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炒股赚钱,却对自己选股的眼光没信心,该怎么办?想必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 然而问题来了——怎么才能及时获知他们的真实操作呢?看季报、年报上公开的持仓变动,无疑已经滞后;而各色“荐股”“内部消息”群,显然也不靠谱…… 别笑,这不是异想天开,真有人这么做了稽核岗工作,2011年7月,调整至证券账户管理岗,2014年4月16日,因个人原因离职,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合同。 涂健在业务部门的代理机构 因此不难判断,上述账户对应的分别是华润深国投-展博1期,管理人展博投资陈锋;外贸信托-昀沣资管,管理人千合资本王亚伟;外贸信托-鸿道3期、山东信托-鸿道1期和山东信托-鸿道2号,管理人均为鸿道投资孙建冬。 ▲涂健查过的主要私募、资管账户情况一览 如此看来,这些赫赫有名的私募基金便是涂健的主要跟踪目标,尤其是展博1期, 查询次数竟多达两百余次,而私募排排网发布的榜单显示,该只私募基金成立于2009年6月,截至2013年底,四年期股票策略对冲基金收益冠军正是该只私募基金。 弟弟上诉被驳回 二审维持原判 其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涂健、涂欣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已于2018年1月2日作出(2017)粤03刑初920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涂欣不服,提出上诉。 上诉人涂欣上诉提出,其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接受调查,到案后又如实供述了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且积极接受处罚,应当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并从宽处罚。原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存在罪责刑失衡的情况,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不过,这些申辩并未被二审法院采纳。法院认为,涂欣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判处刑罚,一审法院已认定涂欣为从犯,并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依法对其在法定刑以下进行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该判罚并无不当。 2018年5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驳回涂欣上诉,对该案维持原判,即: 有网友评论称,买了21亿元股票的“老鼠仓”获利347万,“利润率”才万分之一点几,为啥跟着明星私募最真实的“荐股”都不太赚钱呢? 对于这个问题,你怎么看?(媒体)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国内统一刊号 CN51-0127 全国邮发代号 6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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