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云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曹建方的“70后”秘书吴敏章,他告诉我装了48万,陈某已帮我付过了,我觉得不值这个价。第二天我给了夏某19万装修款,并让夏某写了收条,时间落成2013年,“之所以填这个假时间想规避调查”。 蒋兆岗证实:吴敏章是曹建方的秘书,曹建方分管金融工作,也分管我们农信社。陈某是我通过曹建方认识的。吴敏章通过我帮助陈某的公司从农信社贷款,2012年下半年,吴敏章约我到翠府吃饭。过程中,吴敏章说陈某是他好朋友,开发“西南海”项目,目前向农信社申请贷款授信,希望我从中协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被云南省纪委监委A级通缉一事,曾引起广泛关注。上述提到的涉吴敏章案的蒋兆岗,即为西南林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兆岗。 第二起为2010年至2012年期间,吴敏章利用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联系烟草工作的便利,为云南岭东公司中标云南烟叶复烤集团有限公司包装箱项目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云南岭东公司总经理刘宝填所送现金人民币15万元。 第三起发生于2012年,吴敏章利用在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联系金融工作的便利,为云福投资公司向云南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云南仁贤公司董事长徐某所送现金人民币15万元。 徐某证实:我做鑫仁园项目还差着些钱,需要向信用社贷款2亿元,但款一直没有贷下来,我找吴敏章帮忙协调。一个月左右,贷款就办下来了。2012年,吴敏章想在在鑫仁园买房子,我按照公司内部价2700元卖给吴敏章,房价35万元。交款当天,吴敏章说他手头上还差15万元,想叫我们公司垫着,我说公司不好垫,吴敏章说想想办法。我让我们公司项目经理姚某拿15万元给吴敏章。这笔钱吴敏章一直没有还给姚某。 “徐某跟我介绍说吴敏章是省里领导曹建方的秘书。”姚某证实:吴敏章和徐某说他买鑫仁园的房子钱不够,能不能先差着,徐某说能不能先借15万给他。我共凑了15万元现金,吴敏章拿着钱后就走了。我和吴敏章基本不认识,之后吴敏章没有还过我钱,我也没有找他要过。 第四起发生于2013年,据判决书:“吴敏章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住建厅时任厅长罗应光职务上的行为,为安排陈某转业到云南省住建厅的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现金人民币8万元”。 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吴敏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一个省委常委秘书的犯罪事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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